安徽蚌埠市的杨先生自2002年起就使用了中国铁通的电话及网络服务,不料在今年搬家后的迁移中,由于铁通不能提供电话服务,杨先生准备退网,而通讯公司却提出需将之前赠送的礼品全部退还。杨先生对此表示很难接受。
杨先生2002年住在公安新村,当时办理了中国铁通的电话及网络捆绑协议。2007年,他把这项业务迁至了泗水桥的住处。如今,他准备搬回原住处,就来到中国铁通蚌埠胜利路营业厅办理回迁手续,可经过查询,公安新村电话号码资源已经全部占用,对于他的迁移,铁通只能协调改为中国移动的网络,且没有电话号码提供。
杨先生表示家庭电话号码已经用了11年,如果不能使用,他只能退网。营业厅人员却称:退网可以,需要退还当初办理续网业务时,公司提供的三桶1.8升的色拉油和200元的固话话费优惠。
对于这个要求,杨先生表示很难接受,他认为是通讯公司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电话和网络合并服务,这样对待消费者,有“霸王条款”之嫌。
对此,中国铁通蚌埠分公司胜利路营业厅马经理表示,对长期用户进行一定的物品赠送或话费优惠,这是公司的营销手段,但这些优惠是针对长期客户的,如果客户退网,优惠自然取消。
马经理说,作为营业厅人员,她没有权限对此进行相应的更改,她会向上级反映,会在24小时内给杨先生答复。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何德启秘书长表示,消费者与通讯公司是一种合同行为,只有提供了完整的服务,才能视为完整履行。杨先生因为地址变动进行正常的业务变更无可厚非,铁通公司不能完整提供电话和网络的并加服务,存在瑕疵。消费者违约的责任不明显,因此铁通公司要求全部收回赠品不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