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宁共和国立法通过人工流产合法,扩大了已经允许人工流产的限制情况。
妇女现在可以在头三个月内终止妊娠,如果怀孕可能“加剧或造成与妇女或胎儿利益不符的物质、教育、职业或道德方面的痛苦”。
以前,该国只有在强奸、乱伦或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等有限情况下,才合法地允许人工流产。
现在,在未出生婴儿的健康会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也允许这样做。
在议会激烈辩论后,于20日晚上通过的新法律仍需得到宪法法院的批准才能生效。
卫生部长 Benjamin Hounkpatin 称赞这项新法律,称这将减轻许多意外怀孕妇女的痛苦。她们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使用不安全的人工流产方法。
在贝宁,每年有近 200 名妇女因人工流产并发症而死亡。
在 54 个非洲国家中,只有四个国家(佛得角、莫桑比克、南非和突尼斯)提供无限制人工流产,但限制妊娠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