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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推进“医检互认”落实 降低患者负担

发布: 2022-07-18 23:32:13  |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Alice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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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检互认” 降低患者负担(百姓关注)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这项旨在让群众看病少做重复检查、减少患者诊疗支出、改善跨院就医体验的举措,被通俗地称为“医检互认”,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

不过,也有一些读者表达部分担心:“小医院查的结果大医院认可吗?如果根据前一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医生误诊怎么办?”

“医检互认”之所以会引起部分医患的顾虑,一个原因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前不久,江苏淮安市陈先生因在前一家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来到当地一家三甲医院再次就医。“两家都做了腹部CT,但诊断结果不一样,治疗方案也不一样。”陈先生说,患者不了解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会不会有区别,“医生让重新做检查自有他的道理”。

对此,某三甲医院一位医务人员表示,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十分谨慎,像胶片老旧模糊、检查时间间隔太长、与目前症状有异、针对性不强等因素都会影响医生诊断,“检查设备的精密程度和操作者的水平都会影响医学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所以,更新医院的检查设备、提高医生检查技术,缩小医院之间检查能力的差异,检查结果互认才更方便推行”。

除了提升医院检查水平,医院间信息的完整传递也很重要。胶片是医学影像结果呈现的常用介质,但胶片所能提供的信息并不全面。业内人士表示,一般CT、核磁共振检查包含几百上千张图像,打印的胶片通常只是较关键的几张。因此,即使拿着其他医院的医学胶片,由于提供的信息有限,医生有时不得不让患者再做一次检查。

“去看病一般只会带上病历本,有胶片会带上胶片。”江苏南京市读者张先生表示,一般人并不清楚之前做的哪些检查还有参考价值,也不了解哪些结果医院可以互认,“等医生问了才知道之前的检查结果或许有用,但没带着也只好再查一遍”。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胶片的电子化改革。四川内江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内江正在推进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将打造一批“云胶片”样板单位,并预计年底覆盖当地全部医疗机构。患者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分享自己的检查报告和原始影像,医院之间也将实现检查结果完整共享与互认。

有些地方靠数字技术智能化处理互认的医疗检查结果。浙江省卫健委开发了一套“浙医互认”应用系统,医生开具检验检查单时,该系统会对纳入互认的项目进行自动识别。如有互认项目,就会精准提醒,弹出30天内相同报告单供医生调阅。医生需选择结果互认或者不互认,不互认还需选择理由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据浙江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4月,“浙医互认”应用已基本实现全省覆盖,累计互认项目超302万项次,节约金额超1.4亿元。据了解,福建、四川等地也正在进行“医检互认”的信息化建设,四川绵阳已于6月1日实现全域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副教授孙刚认为,推行“医检互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对欠发达地区有关“医检互认”知识的宣传。涉及必要的重复检查时,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说明原因,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业内人士建议,在实际落实中还需要配套相应的互认规范和定责机制,厘清各方面的法律责任,让“医检互认”在实施时有依据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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