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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事件:一场药材有毒不等于药酒有毒的概念之争

发布: 2018-04-26 17:56:13  | 来源:现代健康网综合  |编辑:www.xdjk.net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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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引发媒体与公众广泛热议的鸿茅药酒事件,早已超过对鸿茅药酒是否有毒的争议范畴,演变成一场全民对鸿茅药酒的声讨。4月26日,鸿茅国药正式发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对此前媒体与公众关心的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复。 
鸿茅国药在其企业自查整改报告中回应道:针对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公司主动开展过毒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和试验结论是安全有效的。今后鸿茅国药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性的风险评估,主动监测药品风险,并对鸿茅药酒持续进行安全有效性研究,守好“品质关”和“用药安全关”,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
事实上,我们仔细研究舆论会发现公众对鸿茅药酒的质疑点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有毒”性上,认为其产品使用了有毒的药材,产品就肯定是有毒,将药材有毒与产品有毒划上等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记载,鸿茅药酒处方中含有的附子、半夏、天南星确属含有毒性的药材,但药典还规定毒性药材在入药前需按规范炮制来减低毒性,且鸿茅药酒的规定用量(日口服量)也远远低于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用量,可以说如果按照鸿茅药酒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用是安全的。
鸿茅药酒属于中国传统中医理论中的中药大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就收录了诸如由70味药材组方而成的珊瑚七十味丸等多个25味以上的大处方。基于复方的复杂性,更由于中药配伍中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的七情之用,药物配伍往往有减毒增效作用,我们不应从单味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来评价整个复方的安全有效,鸿茅药酒组方中制附子和制半夏在中成药制剂中具有普遍性。
一个是药材有毒,一个是产品有毒,有毒的药材在经过炮制、配伍及规定用量后不等同于药品有毒。正是舆论对二者概念的混淆,让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理所当然的认为鸿茅药酒有毒,进而演变舆论对鸿茅药酒一片喊打,从这方面来说鸿茅药酒这锅背的确实有点冤,一位详细研究过此次事件的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对鸿茅药酒的产品药效认知不清,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对鸿茅药酒药性的过度解读。在此之前的舆论中时常可见“一人一天喝165斤鸿茅药酒才会中毒”等搏眼球式的报道,但放在整个文章报道来看,其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只要公众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服用,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鸿茅药酒在产品说明书中也明确说明: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这也从侧面说明,造成鸿茅药酒事情影响力大范围扩散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舆论的错误引导。
针对舆论关注的“豹骨”问题,鸿茅国药回应称鸿茅药酒中“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符合要求。并在2007年启动了鸿茅药酒中去豹骨研究工作并完成了药效学对比研究实验。
“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是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要求。作为药品生产、销售与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需要坚定不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七个必须坚持”的要求,坚持企业是责任主体的意识,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强化质量安全,提升风险控制,规范生产经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消费者负责。而我们从鸿茅国药的企业自查整改报告中也看到了企业的诚恳态度,值得肯定。
当今网络舆情复杂,对于任何有争论的事件,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公众更需要的是在事实基础上的理性看待,类似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鸿茅药酒。一篇博眼球式的文章及相关舆论的错误引导,演变到现在成为人人喊打的“毒药”,其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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