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现行《刑法》规定堕胎为犯罪行为,堕胎的孕妇及医师都将面临刑责韩国宪法法院11日做出历史性判决,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比数,裁定该国实施长达66年历史的堕胎罪违宪。法官在违宪裁决中指出,现行堕胎罪过度侵犯孕妇自主权,要求国会在2020年底前修订相关法规,否则堕胎禁令将自动废止。
孕妇、医师都要受罚 堕胎成为“不能说的秘密”
韩国1953年生效的《刑法》第269条“自愿堕胎罪”规定,堕胎的孕妇将面临200万韩元(新台币约5万4千元)罚金和一年刑期,在孕妇同意下实施堕胎手术的医师则违反《刑法》第270条“协助堕胎罪”,最高可能遭判处2年徒刑。孕妇只有在遭到性侵怀孕、胎儿严重异常使母体健康受危害等特殊状况下,才得以合法终止妊娠。
虽然实务上只有少数孕妇与医师遭法院定罪,但由于韩国近年来少子化问题严重,生育率在全球排名倒数,政府甚至将堕胎描述为“不爱国”的行为,矢言要严厉打击堕胎,韩国法务部此前更为堕胎禁令辩护,称“保护胎儿生命权是国家的责任”。宪法法院的判决将身体自主权交还女性手中,也为韩国的性别平权运动立下里程碑。
由于法律将堕胎行为视为犯罪,许多孕妇走投无路下只能远赴海外堕胎、私下找密医实施手术,甚至在网络上自行购买非法堕胎药,铤而走险的后果反而衍生更多后遗症。也有许多医师为了产妇健康安全着想,冒着违法风险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一名妇产科医师因实施堕胎手术遭提起公诉,因此于2017年2月提出违宪审查诉讼,这名动过70多次人工流产手术的医师认为,现行法律脱离现实,侵犯了孕妇的自主权与健康。
女性自主VS.胎儿生命权
韩国宪法法院在2012年就曾针对堕胎罪进行违宪审查,结果赞成、反对各占4票,未能取得共识。宪法法院现任9位大法官之中,只有2名女性,要通过释宪判决、推翻现行法规则至少须经过6名法官同意。根据《韩联社》报导,7位法官认为,堕胎罪相关法条“片面地将保护胎儿生命放在绝对优先位置”,以此限制孕妇的自决权,违反比例原则,裁定相关法条违宪。其余2名法官则认为,堕胎罪虽然使孕妇的自决权上受限,但与保护胎儿生命权的重大公益相比,受限程度并无违反比例原则。
韩国健康与社会事务研究所(Korea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今年的民调结果显示,年龄在15至44岁的受访女性中,有高达4分之3民众认为现行堕胎罪不合理,更有20%受访女性表示曾在违法现状下堕胎。曾经违法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金庆熙(Kim Kyung-hee,音译)告诉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扼杀新生命让我充满罪恶感,而堕胎是犯罪行为的事实令我的心情更无法承受。”金庆熙认为,堕胎罪相关法条对女性相当不公,“怀孕并不是由女性一个人造成的,但却只有女性要因为堕胎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堕胎除罪化运动面临宗教势力反扑
韩国有近3成人口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因此尽管堕胎除罪化的呼声逐渐高涨,2017年超过20万民众向青瓦台请愿,联署废除严格的堕胎禁令,韩国政府当时响应将深入研究此议题,却也面临保守宗教势力的反扑,许多宗教团体与美国的“支持胎儿生命权”(pro-life)反堕胎运动合流,力挺现行堕胎禁令,甚至设置热线鼓励民众检举实施堕胎受术的医师。
正反阵营11日齐聚宪法法院外,各自表达立场,等候判决结果出炉,支持堕胎除罪化的洪妍姬(音译,Hong Yeon-ji)告诉CNN,有许多男性以向警方报案要挟,向女性伴侣勒索金钱的案例,“现行法律遭男性滥用,因为只有动手术的女性及医师会被惩罚。”反对堕胎的示威者则举着“堕胎就是谋杀”的标语牌表示抗议。
根据韩国保健福祉部的统计,2018年约有5万名女性违法进行堕胎,但许多医师认为,加上不敢通报的“黑数”后,堕胎的实际数量恐怕是官方统计数字的10倍。虽然宪法法院的判决形同宣告堕胎除罪化,但怀孕超过20周后的堕胎行为未来仍遭法律禁止。我国《刑法》第288条同样有堕胎罪规定,孕妇堕胎者可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但孕妇得依《优生保健法》施行人工流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