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号、由“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发起举办关于《中医药法》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申报考核培训班主题报告大会开幕式在北京昌平区小汤山龙脉温泉酒店举办。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颁布的《中医药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传统医药方面的国家大法,该法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为中医药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与政策保障。
《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师承与医术却有专场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最近,社会上出现了误读、曲解《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的问题,少数骗子打着落实《中医药法》的旗号,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欺骗广大民间和基层的中医药人员,许诺他们几周或一个月培训后即可给受培训人员颁发“中医执业医师证书”,他们动辄收取三万元到五万元不等,多之收取八到十万元,收钱过后就人间蒸发,致使很多基层医务人员和民间中医上当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造成了极力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有甚着,冒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证认证中心”的名义并伪造其公章滥发证书骗取高额财钱。
为了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医药法》,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正面的客观的准确的解读和诠释《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以正试听,打击补发份子的造谣诈骗行为,使广大基层和民间的中医药人员不上当受骗不蒙受钱财损失,我会决定主办“《中医药法》与《中医医术却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注册管理办法》申报考核培训班”,全程参加完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发培训证书和国家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本次关于《中医药法》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申报考核培训班主题报告大会开幕式。目的是邀请在民间或城乡基层从事中药工作的师徒人员,却有医术人员,身怀中医绝技的人员、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广大在基层的中医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部52号令”已经取得或即将取得传承医学师承和却有专场人员证书的人员参与。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发起举办关于《中医药法》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申报考核培训班主题报告大会开幕式。参加本次大会授课演讲的领导、专家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大宁先生,国医大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孙光荣先生,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咖先生,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管理处处长:王欣先生,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原医政管理处处长、北京市中医协会秘书长:朱桂荣女士,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格琳女士,北京市中医医院原副院长、主任医师:金玫女士,北京中医药大学原国际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主任医师:傅延龄、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系主任、教授、博士导师:刘春生先生,中国中药科学院望京医院特色诊疗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张振宇先生,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学博士、武警总医院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科副主任医师:郝晋东先生、中国民间中医药开发协会家居理疗服务分会副会长:王伟先生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有关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司有关领导出席。